
2014-49 寶光股份201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
公司董事會聘請湖南啟元律師事務所鄧爭艷律師、丁少波律師為本次股東大會出具法律意見書。見證律師認為: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、召開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《股東大會規則》等法律、法規、規范性文件以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規定;本次股東大會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及會議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;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及表決結果合法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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